1、公司资不抵债法人会是失信人吗
公司资不抵债时,法人未必会成为失信人。公司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,其中法人的信用情况并不是仅由公司是不是资不抵债决定。
1.公司资不抵债只不过破产的一个首要条件条件,真的决定法人是不是成为失信人的重点在于法人是不是有逃避债务、抗拒实行等行为。
2.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规定:
只有当被实行人具备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随着有伪造证据、暴力抗拒实行、不真实诉讼、隐匿转移财产等特定行为时,人民法院才会将它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。
因此,假如公司资不抵债但法人积极配合清算程序,履行有关义务,那样法人并不会因此成为失信人。
2、失信被实行人的认定条件
法律快车提醒,失信被实行人的认定条件严格且具体,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
1.逃避实行行为:如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办法妨碍、抗拒实行,或以不真实诉讼、不真实仲裁等方法避免实行。
2.违反财产报告规范:被实行人在实行过程中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,隐瞒或转移财产。
3.违反限制高消费令:被实行人在被限制高消费后,仍进行高消费活动。
4.拒不履行实行和解协议:被实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实行和解协议。
5.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:如被实行人明知有履行能力而故意拖延、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
只有当被实行人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,才大概被认定为失信被实行人。
3、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
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主要体目前信用记录和后续经营方面,但并不是必然会致使法人成为失信人。
1.公司破产本身是一个法律程序,用于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这个过程中,法人作为企业的代表,需要配合清算组进行有关工作。
2.从后续经营角度来看,虽然公司破产会致使公司法人资格的丧失,但法人个人仍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,可以依法设立新的公司或参与其他经营活动。
假如法人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存在逃避债务、抗拒实行等行为,那样其个人信用将遭到严重干扰,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,从而限制其后续的经营活动。
综上所述,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并不是以偏概全,而是取决于法人在破产过程中的行为表现。